2015年7月尤溪縣衛(wèi)生計生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三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和《三明市公務員局關于核準尤溪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明人發(fā)〔2015〕54號)等有關精神,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尤溪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決定,組織實施2015年尤溪縣衛(wèi)生計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tǒng)一考試,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
本次共有5個衛(wèi)生計生事業(yè)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4名,各招聘單位的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2015年尤溪縣衛(wèi)生計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報考條件:醫(yī),學,全,在,線,提,供m.quanxiangyun.cn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2015年福建省醫(yī)學招聘網;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或技能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5.適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9年7月25日至1997年7月25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后未滿5年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此外,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yè)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qū)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考生,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2.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醫(yī),學,全,在,線,提,供m.quanxiangyun.cn,所學專業(yè)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5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報考者方可報考;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yè)與所列專業(yè)一致者方可報考;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yè)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其學歷、學位均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條件對應)?忌鷮I(yè)的確認,以畢業(yè)證書所署的專業(yè)為準。
3.報考要求具備一定年限工作經歷或相關工作經驗崗位的考生,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考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簽章認證的勞動合同或考生社保繳費憑證等),考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經驗)。
4.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2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延長至2015年9月30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5.報考尤溪縣醫(yī)院、尤溪縣中醫(yī)醫(yī)院護理、助產崗位的考生,持有2015年5月16日參加全國護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準考證,準予報考。但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須提供經中國衛(wèi)生人才網查詢的合格成績單,視同已取得護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三、報名時間、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項2015年福建省醫(yī)學招聘網
(一)報名時間:7月25日至29日。
(二)報名方法: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
每個考生只能成功報考1個崗位。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原則上不開考,該崗位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個別崗位招聘人數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不開考和減少招聘人數的崗位由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統(tǒng)一對外公布。
(三)有關要求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報名。報考者應于2015年7月25日8:00至2015年7月29日18:00,登錄尤溪縣人事考試網的“報名導航”欄目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及時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及時下載打印本人的準考證。
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
2.資格初審?忌鷪竺螅煽h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從7月25日8:00起至7月31日18:00止。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登陸尤溪縣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如對資格初審有異議,須于8月3日下午18:00前通過網上進行申訴。
3.網上繳費。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者,于7月25日上午8:00至8月4日下午18:00前,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80元(報考者須在繳費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醫(yī)學,全 在線.搜集提 供m.quanxiangyun.cn。
對于報考崗位因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條件而被取消的報考者,將于筆試結束后一個月內退還其已繳納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應于2015年8月17日8月21日登錄上述報考網站,自行上網下載打印并保管好準考證,直至招聘工作結束。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導致無法參加筆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注意事項2015年福建省醫(yī)學招聘網
1.考生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時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考生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須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照片應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規(guī)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單色底、免冠、頭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傳照片后,可直接在頁面上看到上傳照片的效果,確定無誤后需點擊“確認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對模糊不清、網絡截圖、生活照等各種不符合規(guī)定的照片將不予通過審核。
4.考生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系統(tǒng)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醫(yī) 學全,在線m.quanxiangyun.cn.搜集.整理,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報考有“其他條件”要求崗位的考生(如報考縣醫(yī)院、縣中醫(yī)醫(yī)院護理、助產崗位應“具有護士資格證書”),應在報名系統(tǒng)中的“其他條件”欄中如實填寫本人對應的真實情況(如填寫“具有護士資格證書”),未如實填寫者將不予通過審核。
5.屬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農村“二女計生戶”的報考人員可減免有關考務費用。此類考生應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再于筆試后的一周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xù)。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農村“二女計生戶”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計生部門出具的“二女計生戶”證明。
四、考試辦法
(一)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二)筆試
1.各招聘崗位均只考一個科目。報考護理、助產崗位的考生考《護理專業(yè)知識》,報考其它崗位的考生考《醫(yī)學基礎知識》。題型全部為客觀題,考試時間120分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5年8月22日(星期六)下午2:30-4:30。
3.筆試地點:筆試考場設在尤溪縣城區(qū),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參加考試。
4.加分事宜:根據省市有關規(guī)定,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將在筆試結束后為符合享受事業(yè)單位招聘筆試加分優(yōu)惠政策的報考者辦理加分手續(xù)。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規(guī)定的報考者應在8月27日至8月29日(正常上班時間)向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提交相關有效證件,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的人員名單將在尤溪縣人事考試網公布。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省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規(guī)定,參加我省或我市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具體項目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和“服務社區(qū)”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規(guī)定的人員報考縣屬事業(yè)單位的,公共科目筆試卷面成績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