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標準化專業(yè)工程師任期內,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
①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者承擔過。ú)級以上科研課題或項目,實際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②主持完成2項以上本行業(yè)科研課題或項目,負責其中主要技術工作,組織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③主持完成一個國家、一個行業(yè)或一類產品的標準資料的綜合分析和研究工作,負責編寫綜合研究報告;
④主持或作為主要起草人參加過1項以上國際、國家行業(yè)標準或2項以上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負責其中主要技術內容的編寫;
⑤主持過大中型企業(yè)標準化體系表的設計和建立工作,并在大中型企業(yè)中組織實施;
⑥作為主要負責人參加過1項以上新技術引進消化、新產品開發(fā)或科技成果推廣應用項目,負責其中主要的標準化技術工作,組織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⑦主持完成3項以上標準化技術開發(fā)、技術咨詢項目論文.客服.QQ,80018565,承擔其中的主要工作,組織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⑧作為主要負責人組織過2項以上標準或標準化技術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的貫徹實施工作,組織編寫相應的技術資料;
⑨作為主要參加者參加過2項以上標準實施的監(jiān)督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標準及其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或建議;
⑩作為主要起草人參加過3項以上標準化技術規(guī)范、標準化規(guī)劃的制定工作,承擔其中主要內容的編寫。
2、業(yè)績與成果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國家科技獎(主要貢獻者);
(2)獲省(部)級科技獎二等獎以上(含相當?shù)燃壀剟?1項(主要貢獻者);
(3)獲市(廳)級科技獎一等獎2項或二、三等獎3項(主要貢獻者);
(4)已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產品,并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
(5)是本專業(yè)學術技術帶頭人或熟悉本專業(yè)的全部檢定、檢驗技術,并做出顯著成績。
3、專業(yè)論文、著作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專著(正式出版);
(2)譯著(正式出版);
(3)編著(正式出版);
(4)國家、部門、地方計量檢定規(guī)程(規(guī)范)或國家行業(yè)標準和經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認定的重要地方標準的主要起草者;
(5)在重要學術刊物發(fā)表有價值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或在省(部)級學術會發(fā)表論文3篇以上。
(二)工程師
1、專業(yè)技術工作方面按質量、計量和標準化專業(yè)分別要求。
(1)在質量專業(yè)助理工程師任期內,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
①參加過2項以上市(廳)級以上科研課題或項目,至少擔任其中1項的負責人,承擔計量或項目中的主要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②參加過1項以上新技術引進(含大型設備)項目或2項以上技術開發(fā)項目,并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③參加過某類產品檢測實驗室的籌建、改造工作,負責其中部分技術工作,并參與編寫相應的籌建或改造方案;
④獲得過市(廳)級以上行政許可,質量、計量、標準化專業(yè)師資證書并授課八小時以上;
⑤參加過2項以上質量信息系統(tǒng)的開發(fā)、設計和運轉工作,為解決質量問題及時提供信息;
⑥獨立承擔某類產品常規(guī)的全項目質量檢驗工作,正確應用有關標準和規(guī)程,制定檢驗規(guī)程;
⑦參加過復雜產品或大型的質量檢驗項目的檢驗工作,獨立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正確提供檢驗數(shù)據(jù);
⑧參加過2項以上質量仲裁檢驗、事故調查工作,獨立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正確提供檢驗數(shù)據(jù);
⑨參加過2項以上有關檢驗技術研究的測試工作,至少擔任其中1項的負責人,承擔測試項目的主要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⑩作為起草人之一參加過2項以上國家、行業(yè)、地方或企業(yè)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承擔其中主要部分技術內容的編寫任務;
?參加過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系列標準的貫徹實施工作,承擔部分質量體系文件的編制任務;
?參加制定過企業(yè)的質量改進和品種發(fā)展規(guī)劃,或者地區(qū)、行業(yè)的質量技術法規(guī),應用專業(yè)技術或現(xiàn)代化質量管理方法解決有關質量問題;
?參加過3項以上質量咨詢、質量審核工作,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咨詢報告、審核報告;
?參加過產品質量認證、體系認證工作,負責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2)在計量專業(yè)助理工程師任期內,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
①參加過2項以上市(廳)級以上科研課題或項目,至少擔任其中1項的負責人,承擔課題或項目中的主要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②參加過1項以上新技術引進消化項目或2項以上技術開發(fā)推廣項目,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③作為起草人之一參加過1項以上國家計量檢定規(guī)程(規(guī)范)或2項以上部門、地方計量檢規(guī)程(規(guī)范)的制、修訂工作;
④作為主要參加者參加過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或企、事業(yè)單位最高計量標準的建標工作,負責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⑤獨立承擔計量檢定、測試任務,正確記錄和處理測量數(shù)據(jù),并出具檢定證書或測試報告;
⑥運用所掌握的專業(yè)知識和實踐經驗,解決2項以上大中型企業(yè)或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研、生產中的非常規(guī)測試問題;
⑦獨立承擔計量測試儀器、設備的維修任務,熟悉維修工作的一般程序和方法,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及時排除常用儀器、設備的故障;
⑧參加過2項以上計量法規(guī)或技術規(guī)范的貫徹實施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資料;
⑨參加過2項以上計量測試技術咨詢、審查或考核工作,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或審查、考核報告。
(3)在標準化專業(yè)助理工程師任期內,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
①參加過2項以上市(廳)級以上科研課題或項目論文.客服.QQ,80018565,至少擔任其中1項的負責人,承擔課題或項目中的主要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②至少參加過一個國家、一個行業(yè)、一類產品的標準資料的綜合分析研究工作,編寫相應的研究報告;
③作為起草人之一參加過1項以上國際標準或2項以上國家、行業(yè)、地方、企業(yè)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并承擔其中主要技術內容的編寫;
④參加過企業(yè)標準化體系表的設計和建立工作,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標準或技術規(guī)范的起草任務,在實施過程中提供技術指導;
⑤參加過2項以上技術引進或新產品開發(fā)項目中的標準化技術審查或吸收、應用工作,承擔其中一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⑥參加過3項以上標準化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項目,承擔其中一部分實際工作,編寫相應的咨詢報告;
⑦參加過2項標準化技術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和貫徹實施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資料;
⑧參加過2項以上標準實施的監(jiān)督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措施;
⑨作為起草人之一參加制定過2項以上標準化技術規(guī)范的編寫。
2、業(yè)績與成果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科研項目獲市(廳)級以上科技獎至少1項;
(2)完成科研課題至少1項(主要完成者);
(3)有一定從事計量、標準化和質量工作的實踐能力,能吸收、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在提高工作水平、增加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4)有一定從事技術管理工作的能力,取得過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經濟效益。
3、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fā)表有價值的學術論文至少1篇,或參加學會交流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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