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中國政府專項獎學金——高校研究生項目”系中國政府設立的單方全額獎學金項目,由浙江大學自主招收來華留學研究生。
一、 獎學金內容及期限
1、 獎學金名額:30名
2、 獎學金內容:全額獎學金
— 免交注冊費、學費、實驗費、實習費、基本教材費和住宿費;
— 提供學生在學期間生活費,碩士研究生1100元/月,博士研究生1400元/月;
— 提供門診醫(yī)療費和來華留學生綜合醫(yī)療保險600元/人·年;
— 提供新生一次性安置費600元/人。
3、 獎學金期限
英文授課專業(yè),獎學金期限與各專業(yè)學制相同(各專業(yè)學制請參考附頁專業(yè)簡介);漢語授課專業(yè),在學制年限的基礎上增加一年漢語補習時間。
二、申請途徑和申請時間
申請人直接向浙江大學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時間:2008年4月10日至5月20日
三、申請人資格
1、申請人須為非中國籍公民身體健康
2、申請人學歷和年齡要求:
— 來華攻讀碩士學位者,須具有學士學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
— 來華攻讀博士學位者,須具有碩士學位,年齡不超過40周歲。
3、學業(yè)成績優(yōu)良。
4、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
5、未獲得其他任何獎學金資助。
四、授課語言
碩士研究生,漢語授課;博士研究生,理、工、農、經、管、醫(yī)學類相關專業(yè)英文授課,人文社科類專業(yè)一般漢語授課。
五、申請材料提供
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和提交一下申請材料:
1.浙江大學“中國政府專項獎學金——高校研究生項目”入學申請表(下載地址:
http://iczu.zju.edu.cn),用中文或英文填寫。
2.經過公證的最高學歷證明。如申請人為在校學生或已就業(yè),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讀學校出具的在學證明或就業(yè)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經公證的中文或英文譯文。
3.攻讀碩士學位學者須提供本科階段成績單:攻讀博士學位者須提供本科階段和碩士研究生階段成績單。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經公證的中文或英文譯文。
4.文科類漢語授課專業(yè),申請者須提供漢語水平考試HSK6級或以上等級證書;理、工、農、經、管、醫(yī)學類漢語授課專業(yè),申請者須提供漢語水平考試HSK4級或以上等級證書。(英語授課的學生不需提供)
5.護照復印件一份及近期照片一張(白色背景,大小35mm×45mm)。
6.個人學習和研究計劃(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書寫。
7.提供兩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薦信,用中文或英文書寫。
8.發(fā)表過的學術論文或學術成果(如有)醫(yī)學.全在線
www.med126.com9.《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復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國衛(wèi)生檢疫部門統(tǒng)一印制,需用英文填寫(下載地址:
http://iczu.zju.edu.cn)。申請人嚴格按照《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中要求的項目進行檢查。缺項、未貼本人照片或照片是未蓋騎縫章、無醫(yī)生和醫(yī)院簽字蓋章的《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無效。
上述申請材料須由申請人本人于2008年5月20日前寄送到浙江大學國際教育學院。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六、招生專業(yè)
請參照附頁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目錄。鼓勵申請人提前自行聯(lián)系相關專業(yè)導師,如申請人已獲得我校相關導師邀請信,請在申請材料中附上。
七、錄取及通知
學校將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擇優(yōu)錄取。經過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后于7月31日前公布獎學金獲得者名單,并發(fā)放《錄取通知書》等相關錄取材料。
八、其他
1.該獎學金獲得者應根據(jù)《中國政府獎學金年度評審辦法》,每年參加獎學金年度評審。
2.獎學金生如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學業(yè),獎學金期限不予延長。
3.獎學金生因患嚴重疾病休學者,應回國修養(yǎng),回國旅費自理;經學校批準休學者,享受獎學金資格最長可保留一年,但休學期間停發(fā)獎學金生活費。獎學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學者,其享受獎學金的資格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