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對同等學力考生,學校研究生部招生辦統(tǒng)一組織2門本專業(yè)碩士學位主干課程的加試(筆試)。
7.根據(jù)教育部有關“在錄取階段要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的通知精神,作為錄取重要依據(jù)的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初試和復試兩部分構成,初試、復試各占50%(具體構成詳見:昆明醫(yī)科大學博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8.復試小組在復試中既要尊重導師意見,又要聽取小組其它成員的意見,盡量做到客觀、公正地考查和評判考生。
9.為確保復試階段的面試時間和面試質量,復試小組要有專人負責現(xiàn)場記錄考試過程以及成績和評語。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須及時對考生作出客觀評價。
10.復試小組應認真填寫《昆明醫(yī)科大學博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經復試小組全體成員簽名確認后,由專人在指定時間內將 “登記表”和復試的有關附件材料(如專業(yè)課復試試題及答卷、外文書面翻譯材料等)送交二級管理部門,復試成績3天內由二級管理部門審核簽章后,送交學校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11.復試體檢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安排在具有資質的醫(yī)療單位進行。各二級單位應配合體檢醫(yī)院做好組織協(xié)調工作,使招生體檢工作有序進行醫(yī)學全在,線m.quanxiangyun.cn,防止出現(xiàn)冒名頂替等弄虛作假行為,確保體檢質量。
12.依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我校將綜合考生入學考總成績(初試、復試成績按比例相加)、體檢結果以及政治表現(xiàn), 經全面審核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13.復試工作中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暢通。對投訴、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
14.各有關二級管理部門、導師,應耐心細致做好考生的疏導解釋工作,防范和化解各種可能的矛盾和糾紛。
15.在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中,研究生部和二級管理部門全體工作人員、導師以及其他有關人員均應清正廉潔、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共同維護學院的聲譽以及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凡違反有關招生、復試和錄取規(guī)定造成惡劣影響者,由學校和上級有關部門調查、處置。
16.其它事項可參見教育部有關工作文件。
17.本實施方案由昆明醫(yī)科大學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