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終止對美國DDGS反傾銷調查
南方農村報訊 (記者彭進)6月21日,商務部發(fā)布2012年第31號公告稱,終止對美國干玉米酒糟的反傾銷調查。
據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guī)定m.quanxiangyun.cn,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于2010年12月28日發(fā)布2010年第99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干玉米酒糟(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該被調查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稅則號:23033000。
商務部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國內產業(yè)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進行了調查。
2012年5月10日,本案申請人中糧生物化學(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責任公司、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責任公司和吉林省新天龍酒業(yè)有限公司代表國內干玉米酒糟產業(yè)提出撤銷干玉米酒糟反傾銷調查申請,并請求終止干玉米酒糟反傾銷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商務部決定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終止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干玉米酒糟的反傾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