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能濫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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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是藥三分毒。濫用藥會造成危害是肯定的,有些藥對人類和環(huán)境的危害還十分危重,如六六六、硝酸亞汞巨毒、殘留大,孔
雀石綠致畸、致癌,引起魚皮、鰓上皮炎癥,影響攝食和生長。這些藥已被國家禁用。原來常用的
氯霉素、
紅霉素、
呋喃唑酮現(xiàn)在也列為禁用漁藥;甲醛(福爾馬林)因其毒性大,在美國和日本也已禁用。有許多藥是治魚病的常用藥,但長期濫用也會造成危害,如硫酸銅、敵百蟲會引起厭食,破壞水質;長期使用抗生素,會抑制有效敏感菌,造成魚體抗藥性增大和抵抗力下降,并且影響其它藥的使用,如使用
四環(huán)素會引起對土霉素的耐受。由于水生動物所患傳染病,一般多為肝腎受損,故使用氯霉素、強力霉素也要慎重。另外,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魚藥名類繁多,魚龍混雜,廣大漁戶不要
盲從,買藥一定要看清商標是否是國標、三證字號(即獸用農業(yè)部GMP認證企業(yè)證號、生產(chǎn)許可證號、產(chǎn)品批準證號),無三證的最好不要用,同時要選擇高效、速效、長效、殘留小、毒性小、副作用小的“三高、三小”漁藥。用藥之前一定先確診漁病,對癥下藥,以免造成失誤。能用
中草藥的應盡量采用中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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