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自篇首至“此九針小大長短之法也”,見《靈樞·九針論第七十八》。自“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至末,見《靈樞·九針十二原第一》。
黃帝曰:余聞九針于夫子,眾多博大www.med126.com矣,余猶不能寤。敢問九針焉生?何因有名?
九針法于三才,故曰博大。
編者按:“何因”后《靈樞》有“而”字。
岐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shù),始于一而終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四時(shí),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八以法八風(fēng),九以法九野。
此言其博大也。
編者按:大數(shù)后《靈樞》有也字;“四時(shí)”、“五音”、“六律”、“七星”、“八風(fēng)”、“九野”,“四、五、六、七、八、九”六字《靈樞》均無。
黃帝曰:以針應(yīng)九之?dāng)?shù)奈何?岐伯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dāng)?shù)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shù)焉,以針應(yīng)數(shù)。
黃鐘即起于一也之。
編者按:“以針應(yīng)數(shù)”后《靈樞》有“也”字。
一者,天也。天,陽也。五臟之應(yīng)天者,肺也。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人之陽也。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兌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二者,地也。地者,土也。人之所以應(yīng)土者,肉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員其末,令無傷肉分,傷則氣竭。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員其末,令可以按脈勿陷,以致其氣,令邪氣獨(dú)出。四者,時(shí)也。時(shí)者,四時(shí)八風(fēng)之客于經(jīng)絡(luò)之中,為痼病者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
以下言九針有法象也。此一名鑱針。卒兌之者,令其易入。大其頭,使不得深也。二者員針,員其末如雞卵也。三者鍉針,員其末者,末如黍粟之兌也。四者鋒針,筒其身,如筒之員也;鋒其末者,針末三隅利也。
編者按:“天,陽也”《靈樞》作“天者,陽也”;“肺也”《靈樞》無“也”字;“肺之合”后有“也”字;“兌”作“銳”,下同,不再舉;“地者,土也”,《靈樞》無;“筒”《靈樞》作“筩”,下同;前“痼”字,作“瘤”。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薄,合為癰膿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
名曰□針。
編者按:“薄”《靈樞》作“搏”。
六者,律也。律者,調(diào)陰陽四時(shí)而合十二經(jīng)脈。虛邪客于經(jīng)絡(luò)而為暴痹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尖如氂,且員且兌,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名曰員利針也。氂,毛也。毛形且員且兌,中身微大也。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客于經(jīng),而為痛痹,舍于經(jīng)絡(luò)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yǎng)者也。
喙,詡穢反,口觜也,名曰豪針也。養(yǎng)者,久留也。
編者按:“邪客”《靈樞》作“邪之所客”。注“詡”字之旁,仁和寺本有“況羽反”三小字;“觜”字旁有“即移反”三小字。
八者,風(fēng)也。風(fēng)者,人之股肱八節(jié)也。八正之虛風(fēng),八風(fēng)傷人,內(nèi)舍于骨解腰脊節(jié)腠理之間,為深痹者也。故為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yuǎn)痹。
名曰長針。鋒,利也。
編者按:“深痹者也”《靈樞》無“者”字。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jié)解皮膜之間也。yin邪流洫于身,如風(fēng)水之狀,而留不能過于機(jī)關(guān)大節(jié)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梃,其鋒微員,以取大氣之不能過于關(guān)節(jié)者也。
名曰大針也。大節(jié),十二大節(jié)也。梃,當(dāng)為筳,小破竹也。
編者按:“皮膜”《靈樞》作“皮膚”;“流洫”作“流溢”;“梃”《靈樞》作“挺”,據(jù)楊注,當(dāng)作“梃”。
黃帝曰:針之長短有法乎?岐伯曰:一曰鑱針者,取法于布針,去末半寸,卒兌之,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也。二曰員針,取法于絮針,筒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間氣。三曰□針,取法于黍粟之兌,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四曰鋒針,取法于絮針,筒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五曰□針,取法于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爭也。六曰員利針,取法于氂,微大其末,反小其本,令可深內(nèi)也m.quanxiangyun.cn/yaoshi/,長一寸六分,主取癰暴痹者。七曰毫針,取法于毫毛,長一寸六分,主寒痛痹在絡(luò)者也。八曰長針,取法于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yuǎn)痹者。九曰大針,取法于鋒針,其針鋒微員,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guān)節(jié)者。針形畢矣。此九針小大長短之法也。
此言九針之狀,并言所療之病。鑱,仕咸反。□,釘奚反,針形也!,披眉反。綦,奇眉反也。
編者按:“針之長短有法乎”,“法”《靈樞》作“數(shù)”;“布針”作“巾針”;“去末半寸”作“去末寸半”;“卵”作“卯”;“□”作“鈹”;“兩熱爭也”作“兩熱爭者也”;“取法于氂”后有“針”字;“反小其本”作“反小其身”;“癰暴痹者”,作“癰痹者”三字;“主寒痛痹”作“主寒熱痛痹”;“遠(yuǎn)痹者”后有“也”字;“其針鋒微員”,無“針”字;“關(guān)節(jié)者”后有“也”字;“長短之法也”,無“之”字;“九針小大”作“九針大小”。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镵針,二曰員針,三曰□針,四曰鋒針,五曰□針,六曰員利針,七曰毫針,八曰長針,九曰大針。镵針者,頭大末兌,主瀉陽氣;員針者,針如卵形,揩摩分間,令不得傷肌肉,以瀉分氣;□針者,鋒如黍粟之兌,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鋒針者,刃參隅,
參,音三也。
編者按:經(jīng)文九針“針”字之后,《靈樞》均有“長某寸某分”;“□針”《靈樞》作“鈹針”,下同,不再舉;“九針之名”,“九”字盛文堂本誤作“凡”,今從仁和寺本;“主瀉陽氣”《靈樞》作“去瀉陽氣”;“令不得傷肌肉”,無“令”字;“參”作“三”;“兌”均作“銳”,下同。
以發(fā)痼疾;□針者,末如劍峰,以取大膿;員利針者,尖如氂,且員且兌,中身微大,以取暴氣;毫針者,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養(yǎng),以取痛痹;長針者,鋒利身摶,
□音團(tuán)。
編者按:“摶”,《靈樞》作“薄”;原鈔作“博”,據(jù)楊注“音團(tuán)”,當(dāng)為“摶”字。
可以取遠(yuǎn)痹;大針,尖如梃,其鋒微員,以瀉機(jī)關(guān)之水。九針畢。
此言九針用法。
編者按:“大針”后,《靈樞》有“者”字;“水”字后,有“也”字;“畢”字后,有“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