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的依賴特性
人之初,性本弱;因為他還沒有獨立生存的能力,必須依靠母親(或她的代理人)的養(yǎng)育。在不獨立的生存方式下,精神或情感上的依戀(attachment)便相應地發(fā)展起來。但依戀并非每個嬰兒都有。嚴重精神發(fā)育遲滯或有其他嚴重缺陷的嬰兒沒有依戀。天賦和身體發(fā)育正常的嬰兒也不是都有依戀,母親的溫情是依戀發(fā)展的一個必要條件。沒有依戀的嬰兒長大后很可能情感有缺陷,如對人缺乏柔情,甚至是情感冷淡的。母親是分裂人格,子女往往也是分裂人格,遺傳和后天的養(yǎng)育大概都起著作用。母親或她的代理人更換太頻繁,嬰兒也無法發(fā)展依戀。
如果不顧兒童的依戀,突然造成母子分離,可以引起分離焦慮(separationanxiety)或依附性抑郁(anacliticdepression)。
隨著年齡的增長,母親對孩子逐漸放手,尊重孩子的意志,培養(yǎng)孩子自理生活的能力。這樣,孩子長大便有了獨立精神,這是人格健全一個很重要的特性。
如果母親對孩子總是過分保護,包辦代替,用表揚、愛撫和物質獎勵等不斷強化對她的依賴心理,把馴服和服從看得高于一切,孩子一縣流露出獨立自主的傾向,母親便表示不滿,批評指責甚至懲罰,那么,孩子很可能發(fā)展形成依賴人格。
據(jù)DSM-III-R,有下述諸項中至少五項的人可診斷為依賴性人格障礙:
(1)沒有別人過度的建議和保證便不能對自己的日常事務作出決定。
(2)需要且允許別人為自己代作重要決定,如選擇落戶地點,找什么工作。
(3)由于怕被人遺棄,即使明知別人錯了也表示贊同。
(4)制訂計劃或做一件事情時拿不定主意。
(5)為了討別人的喜歡(并非有權勢的人),主動做一些不愉快的或降低自己身價的事。
(6)獨處時感到不自在或產生無助陵,或者極力設法避免獨處。
(7)當某種密切的人際關系中斷時感到受了蹂躪,或產生無助感。
(8)經常耽心害怕被人遺棄。
(9)很容易由于別人的批評或不同意而感到受了傷害。
典型的依賴性人格障礙少見,但有依賴特性的人即具有上述任意l~4項的人卻相當常見,在神經癥病人中尤其多見。依賴特性是神經癥的根源之一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而作為一種心理狀態(tài)的依賴則是神經癥病理的要害之一,也構成心理治療常見阻力的一種形式。依賴意味著對自己不負責任,這是心理治療要解決的中心問題之一。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對某些別人或某項工作不負責任并不是精神障礙的標志,但對自己不負責任的人毫無例外都是精神不健全的人。
嬰兒期的依戀長大后可以發(fā)展為愛、也可以發(fā)展為依賴。愛是人類最可貴的建設性情感,而依賴卻起一種病態(tài)的人格特性。很多人分不清愛與依賴,也分不清愛護子女與不尊重子女。我們常說,天下哪有不疼愛子女的母親。然而,不尊重子女,粗暴地干涉子女的獨立自由,這樣的父母在我國實在太多了。對于處在發(fā)育的三岔路口的兒童,他將來究竟走上哪條道路,起決定作用的是成人(尤其是父母)對兒童的尊重。我們大家都必須認真對待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