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本癥表現為反復發(fā)作的嘔吐,無器質性病變作為基礎,不符合精神癥的診斷標準,除嘔吐外無明顯的其他癥狀,嘔吐常與心理社會因素有關。臨床上常見初時誤為本癥,仔細地觀察及探究動機因素,常被重新診斷為其他精神障礙。
病因 嘔吐常與心理社會因素有關。
癥狀表現:
(1)表現為進食后嘔吐,一段時間內反復發(fā)作。(2)患者否認自己怕胖或控制體重的動機。(3)有一定心理社會性因素,不能否定患者以嘔吐作為暫緩內心沖突的一種方法。(4)體重無明顯減輕。(5)已行全面體檢,無法找到解釋該癥狀的軀體疾病。 (6)及時治療預后良好。
診斷依據:
(l)診斷要點: 1)反復發(fā)生進食后嘔吐,嘔吐物為剛吃進的食物糜。2)體重減輕不顯著,保持在正常體重的80%以上。 3)無害怕發(fā)胖和減輕體重的想法。4)無導致嘔吐的神經和軀體疾病。沒有其他癌癥癥狀。(2)鑒別診斷: 1)神經性厭食。本癥有明顯的擔心發(fā)胖而節(jié)食,以致體重明顯下降(減少正常平均體重值25%以上)這些特征神經性嘔吐均無。2)神經性貪食。神經性嘔吐與神經性貪食區(qū)別在于沒有明顯的暴食行為,且無怕胖和控制體重的主觀愿望。3)癔癥。該癥患者可出現嘔吐現象,但其作為癔癥癥狀之一,有與心理因素密切相關、繼發(fā)性獲益及存在與否與暗示相關等特點,患者常有明顯的表演性人格。以上在神經性嘔吐患者身上難以發(fā)現。4)軀體疾病導致嘔吐。病史、體檢及各項檢查明確嘔吐與一定的軀體疾病有關,則首先診斷該軀體疾病,不考慮單獨的神經性嘔吐診斷。
治療:
(1)心理治療: l)一般心理治療。通過盤問,澄清與神經性嘔吐有關的心理社會性因素,進行針對性的解釋、流通、支持,有一定效果。2)行為治療,可采用厭惡療法或陽性強化法削弱嘔吐的敏感性,直至嘔吐清除。(2)藥物治療:l)精神科藥物少用,可根據伴隨癥狀對癥處理,往往小劑量用藥,如舒必利,氟西汀等!2)營養(yǎng)性支持治療。視嘔吐造成的影響予以軀體支持治療,如維生素類、ATP、輔酶A等。
預防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