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公告)號 | CN101134093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05 |
申請(專利)號 | CN200610068583.7 |
申請日期 | 2006.08.29 |
專利名稱 | 一種治療精神病藥丸及加工方法 |
主分類號 | A61K36/9066(2006.01)I |
分類號 | A61K36/9066(2006.01)I;A61K9/20(2006.01)I;A61P25/00(2006.01)I;A61P25/20(2006.01)I;A61K33/28(2006.01)N;A61K35/10(2006.01)N |
分案原申請?zhí)? | |
優(yōu)先權(quán) |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祝瑞艷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祝瑞艷 |
地址 | 265200山東省萊陽市旌旗東路196號 |
頒證日 | |
國際申請 | |
進(jìn)入國家日期 | |
專利代理機(jī)構(gòu) | |
代理人 |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主權(quán)項 | 一種治療精神病藥丸,其特征是以中藥與經(jīng)熟煎而成的藥液為原料,并按下列工藝將上述兩種原料混合,經(jīng)燜炙,烘干,粉碎、煉蜜而成的藥丸。 |
摘要 | 一種治療精神病藥丸及加工方法主要以中藥與經(jīng)熟煎而成的藥液為原料,并按下列工藝將上述兩種原料混合,經(jīng)燜炙,烘干,粉碎、煉蜜而成的藥丸。所述的中藥重量份數(shù)為:節(jié)菖蒲6-10份、郁金6-14份、川連5-12份、遠(yuǎn)志肉5-10份、木香5-12份、陳皮7-10份、清半夏5-10份、大黃11-22份、棗仁15-28份、天麻12-22份、玄明粉5-12份、琥珀9-18、朱砂8-16份,混合一起,研磨成粉末;所述的用于熟煎成藥液的中藥重量份數(shù)為:節(jié)菖蒲6-10份、郁金6-14份、川連5-12份、遠(yuǎn)志肉5-10份、木香5-12份、陳皮7-10份、清半夏5-10份,加水90克,煎煮至藥液為45克左右,過濾除去渣,得到藥液。將(2)得到的藥液與(1)等到的藥粉混合,經(jīng)燜炙,烘干,粉碎,煉蜜制成藥丸,丸外包覆朱沙而成藥丸。本藥丸采用獨特配方,不僅加工工藝簡便,使用方便,無需忌口,有效率達(dá)95%以上,無任何毒副作用。 |
國際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