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醫(yī)學科學院2016年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教育部、軍委訓練管理部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生源質量,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組織管理
(一)我院各招生單位分別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及相關同志3人以上組成。復試工作由我院各招生單位政治部門具體承辦。
(二)區(qū)分學術學位和專業(yè)學位,按一級學科(含相近)和專業(yè)學位類別(專業(yè)領域)組成面試導師組,人數(shù)不少于5人,設組長1人;另安排記錄員1人、錄音錄像1人。
(三)各招生單位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本單位招生復試工作;政治部門負責制定復試辦法和組織實施,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進行必要解釋和處理遺留問題等。
(四)院研究生部負責全院各單位復試的指導檢查和錄取工作。
二、復試準備工作
(一)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于3月25日公布,公布網址為研究生部網站(http://edu.bmi.ac.cn/)。各招生單位復試工作辦法于組織復試前向考生公布。
(二)各招生單位認真遴選確定面試導師,成員必須是科研素質過硬、學術水平高超、科研道德好的專家,并在復試前以會議等形式對面試導師進行培訓,熟悉復試流程、復試內容和復試紀律。沒有培訓的單位,不得進行復試。
(三)各單位安排工作人員協(xié)助面試導師進行記錄、錄音和錄像;紀委派出人員對復試全程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紀委派出人員與面試導師一同參加復試工作培訓。
(四)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部負責組織,在研究生部304室進行,3月28日—30日(08:30—17:30)受理資格審查。考生須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帶學生證及復印件、在院校教務部門開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按招生簡章要求攜帶證件和證明);
4.大學成績單(應屆生提供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原件,軍人、往屆生提供個人檔案中大學成績單復印件并加蓋單位檔案管理專用章)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m.quanxiangyun.cn;
5.國防生考生須攜帶所在院校選培辦同意參加復試的證明。
免試推薦生不再參加復試,但要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主要內容包括:本科必修、限選及公共課程成績是否達到及格以上,是否受過處分等。復審工作由各招生單位負責。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五)對于復試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考生可向研究生部招生與教學培養(yǎng)處提出復議申請,由招生與教學培養(yǎng)處聯(lián)合相關單位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協(xié)商解決。
三、工作辦法
(一)復試分數(shù)要求
1、軍隊計劃復試分數(shù)線
軍隊計劃按照招生數(shù)量、考生對象范圍、學科專業(yè)類別以及性別區(qū)分等,以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復試范圍:
參軍入伍男:總分≥348分,英語≥60分;
參軍入伍女:總分≥373分,英語≥69分;
國防生:總分≥295分,英語≥42分;
軍隊在職干部和軍校應屆生:按照國家A類地區(qū)初試基本線進入復試。
加分政策:
軍隊在職干部現(xiàn)任建制連(含)以上單位領導職務、獲全軍優(yōu)秀指揮軍官和優(yōu)秀參謀人才表彰、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近5年內榮立3次(含)以上個人三等功獎勵的,初試成績單科各加8分并計入總分進入復試(不累計加分),其他在職干部考生初試成績單科各加5分并計入總分進入復試。服過義務兵役的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初試成績總分加10分進入復試。
2、教育部計劃復試分數(shù)線
教育部計劃按照招生數(shù)量、學科專業(yè)類別,以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復試范圍:
理學:總分≥341分,英語≥49分;
工學:總分≥341分,英語≥60分;
農學:總分≥341分,英語≥50分;
醫(yī)學:總分≥341分,英語≥54分;
(二)復試程序、復試時間、復試地點等事宜由各招生單位提前告知參加復試考生。
(三)復試區(qū)分面試和筆試,面試采取隨機抽題、現(xiàn)場作答、集中評議、量化打分的方式進行,復試面試和筆試均按100分計入總成績。面試中必須包含英語口語和聽力。實行復試面試環(huán)節(jié)一票否決制,復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錄取。
復試重點對考生思想品質、專業(yè)素養(yǎng)、發(fā)展?jié)撡|、身心素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其中學術學位研究生考生重點考察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考生重點考察實踐應用能力和職業(yè)發(fā)展?jié)摿。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復試時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