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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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yǔ)拼音 |
gan lu 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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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 |
Gan lu t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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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分類(lèi) |
內(nèi)科用藥;感冒類(lèi)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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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類(lèi)別 |
本品為感冒類(lèi)非處方藥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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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組成 |
麥芽(炒)70g,紫蘇葉35g,青皮44g,廣藿香70g,神曲(炒)70g,防風(fēng)35g,青蒿70g,鴨腳木葉470g,山楂(炒)7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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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狀 |
本品為淺灰色(原藥材粗粉包裝)粗碎末狀或深褐色(袋泡裝)粉末狀藥茶,氣香,味甘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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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 |
消暑散熱,行氣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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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 |
感冒頭痛、發(fā)熱,食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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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型 |
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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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煎服(原藥材粗粉包裝)或泡服(泡服用袋裝藥茶)每次1包或1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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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禁忌 |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shí)服用滋補(bǔ)性中成藥。
3.適用于暑濕感冒兼有食積者,其表現(xiàn)為身熱,微惡風(fēng),汗出不暢,肢體酸痛或疼痛,頭昏重,胸悶,脘痞,納差或伴噯腐吞酸,大便溏臭。
4.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yán)重者應(yīng)在醫(yī)師指導(dǎo)下服用。
5.服藥3日后癥狀無(wú)改善,或癥狀加重,或出現(xiàn)新的嚴(yán)重癥狀如胸悶、心悸等應(yīng)立即停藥,并去醫(yī)院就診。
6.小兒、年老體弱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yīng)在醫(yī)師指導(dǎo)下服用。
7.脾胃虛寒,癥見(jiàn)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
8.對(duì)本品過(guò)敏者禁用,過(guò)敏體質(zhì)者慎用。
9.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shí)禁止服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hù)下使用。
11.請(qǐng)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qǐng)咨詢(xún)醫(y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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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應(yī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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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備方法 |
以上九味,分別粉碎成粗粉,過(guò)篩,混勻,分裝成100包;或取鴨腳木葉適量,粉碎成粗粉,紫蘇葉、廣藿香、防風(fēng)、青皮、青蒿提取揮發(fā)油后,藥渣與其余各藥及余下的鴨腳木葉加水煎煮二次,濾過(guò),合并濾液濃縮,加入鴨腳木葉粗粉混勻,干燥,噴入上述揮發(fā)油,混勻,分裝成100袋,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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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格 |
包裝9g/包(原藥材粗粉);2.5g/袋(泡服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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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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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 |
泡服用的袋裝藥茶水分不得超過(guò)10%(附錄23頁(yè)甲苯法)。
泡服用的袋裝藥茶水溶性浸出物不得少于35%(附錄24頁(yè)熱浸法)。
泡服用的袋裝藥茶裝量差異限度:取10袋,分別稱(chēng)定每袋重量后,每袋內(nèi)容物重量與標(biāo)示量比較,裝量差異限度應(yīng)為±10%,超出裝量差異限度的不得多于2袋,并不得有1袋超出裝量差異限度一倍。
其他:應(yīng)符合茶劑項(xiàng)下有關(guān)的各項(xiàng)規(guī)定(附1頁(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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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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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測(cè)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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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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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藏 |
密閉,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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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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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來(lái)源 |
藥品標(biāo)準(zhǔn)-中藥成方制劑標(biāo)準(zhǔn)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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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biāo)準(zhǔn)號(hào) |
WS3-B-02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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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分類(lèi) |
第二批O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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