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防按照預防為主的方針,如能嚴格執(zhí)行農(nóng)藥的管理制度,加強生產(chǎn)及使用農(nóng)藥的勞動保護措施,有機磷酸酯類農(nóng)藥中毒是可以預防的。
2.急性中毒的治療
。1)迅速消除毒物以免繼續(xù)吸收發(fā)現(xiàn)中毒時,應立即將患者移出有毒場所。對經(jīng)皮膚侵入的中毒者,應清洗皮膚,最好用溫水和肥皂徹底清洗。經(jīng)口中毒時,應首先抽出胃液和毒物,并立即以微溫的2%碳酸氫鈉溶液或1%食鹽水反復洗胃,直至洗出液不再有有機磷農(nóng)藥的特殊氣味為止。然后再給硫酸鎂導瀉。敵百蟲口服中毒時不能用堿性溶液洗胃,因它在堿性溶液中可轉(zhuǎn)化成敵敵畏而增加毒性。眼部染毒,可用2%碳酸氫鈉溶液或0.9%鹽水沖洗數(shù)分鐘。
。2)積極使用解毒藥須及早、足量、反復地注射阿托品,能迅速解除有機磷酸酯類中毒時的M樣癥狀,緩解呼吸道和胃腸道平滑肌的興奮性;也能解除一部分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中毒癥狀,使昏迷病人蘇醒。此外,大劑量阿托品還具阻斷神經(jīng)節(jié)作用,從而對抗有機磷酸酯類的興奮神經(jīng)節(jié)的作用。但阿托品對N2受體無效,因此不能制止骨骼肌震顫,對中毒晚期的呼吸肌麻痹也無效,也無復活膽堿酯酶作用,療效不易鞏固。因此須與膽堿酯酶復活藥合用,對中度和重度中毒病例,更須如此。但在兩藥合用的患者,當膽堿酯酶復活后,機體可恢復對阿托品的敏感性,易發(fā)生阿托品中毒。因此,兩藥合用時,應適當減少阿托品的劑量。
3,慢性中毒的治療對慢性中毒,目前尚無特殊治療方法,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類藥物,療效并不理想。對生產(chǎn)工人,或經(jīng)常接觸者,當血中膽堿酯酶活性下降至50%以下時,應暫時脫離與有機磷酸酯類的接觸,以免中毒。
制劑及用法
水楊酸毒扁豆堿(physostigmine salicylate) 滴眼液或眼膏, 0.25%,每4小時一次,或按需要決定滴眼次數(shù),溶液變紅色后不可用。
溴化新斯的明(neostigmine bromide)口服,15mg/次,3次/日或按需要而定。極量:30mg/次,100mg/日。
甲基硫酸新斯的明(neostigmine methylsulfate) 皮下或肌內(nèi)注射,0.25~0.5mg/次,極量,1mg/次。
溴吡斯的明(phyridostigmine bromide)口服,60mg/次,3次/日,極量,120mg/次,360mg/日。
氫溴酸加蘭他敏(galanthamine hydrobromide)肌內(nèi)注射,2.5~10mg/次,1次/日。
碘解磷定(pyraloxime methoiodide)0.5~1g/次,緩慢靜脈注射。
氯磷定(pyraloxime methylchloride)0.25~0.75g/次,肌內(nèi)注射。0.5~0.75g/次,加于等滲鹽水500ml中,靜脈滴注。